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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状告福晟团体,案由为金融借钱条约纠纷

2021-08-18 00:46 浏览:

  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 8月11日,福建福晟团体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通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将其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案号为(2021)闽01民初2016号,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5:30。

  据悉,福建福晟团体有限公司创立于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金定胜,注册成本50亿元,策划范畴包括对房地产、家产、农业、贸易的投资;物业打点;农业及综合技能开拓、基本设施开拓、房地产开拓等。

  该公司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由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持股49%;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福晟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由福建五洋物资有限公司持股35%;广州福晟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为福晟团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晟团体有限公司由潘伟明持股90.00%,由陈伟红持股10%。

  停止今朝,福建福晟团体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306起,有失信记录1条,未推行数量1条;有被执行人记录50条,被执行总金额323242.01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4条。

  另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创立于1998年5月16日,法定代表工钱谢博武,策划范畴包罗治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治理单据承兑与贴现。

  停止今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涉司法案件533起,有裁判文书记录537条,案件总金额为146599.97万元;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2.84%,涉案案由为的案件最多;还有行政惩罚记录4条,,融易资讯网()动静 ,罚款总金额为79.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