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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关于依法严厉冲击传销勾当的通告

2022-03-10 09:55 浏览:

香河县市场监视打点局

关于依法严厉冲击传销勾当的通告

当前我县即将迎来复工复产人员活动岑岭,疫情防控事情正处于要害时期,为防御和避免外地传销组织或传销人员流入我县,进一步固定我县冲击传销成就,严厉冲击传销违法犯法勾当,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不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详和身体康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打点惩罚法》《克制传销条例》等法令礼貌的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或参加传销勾当。凡参加传销勾当的人员,,必需当即返回原居住地,遏制传销勾当。

二、对参加传销的,由市场禁锢部分责令遏制违法行为,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组织筹谋传销可能先容、拐骗、胁迫他人介入传销,组成犯法的,由公安构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为传销勾当提供便利。为传销勾当提供策划场合、培训场合、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凭据《克制传销条例》的划定,由市场禁锢部分责令遏制违法行为,充公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五、各镇、社区办、事务局及所辖村街应增强出租屋和流感人口打点,增强冲击传销勾当的群防群治事情。

六、阻碍法律人员依法查处传销勾当的,由公安构造依法处理惩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宽大群众要充实认识传销勾当的社会危害性,远离传销、拒绝传销,配合防御传销。一经发明传销勾当线索,要实时向市场禁锢局、公安构造举报(举报电话:县市场禁锢局8330189,县公安局110)。

香河县公安局 香河县市场监视打点局